【10.1集結案】何俊仁楊森單仲偕求情望判緩刑 法官押後本周五判刑
發布時間: 2021/05/24 18:23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9名民主派人士,於2019年10.1國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准許的港島遊行,10名被告在上周開審前認罪,各人還押候判。案件今(24日)午繼續求情,其中何俊仁、楊森、單仲偕的代表律師指3人犯案是保障和平集會權利,盼判以緩刑。案件押後至本周五(28日)判刑。
代表何俊仁、楊森、單仲偕的大律師布穎琪指,各被告曾擔任立法會議員及公職多年,當天行使及保障和平集會遊行的權利,冀能判處3人緩刑,惟遭控方反指他們未有阻止暴力發生。布指何堅守和平地集會遊行,在當天起步前的記者會何亦有提及,而他們早前被警方剝奪和平集會權利,遂以此表達不滿。
布讀出楊森親撰的部分陳情書,楊指「我認罪但我不認錯」,稱他是以和平方式集會遊行,此舉是受人權法及基本法保障,楊森多番要求中央政府停止干涉香港,又稱自己會留在香港,與香港人一起緊守崗位。
吳文遠在個人陳情書指,在2019年整個香港都被不信任、仇恨和恐懼淹沒,「僅靠司法機構並不能解決已經根深蒂固的社會政治鴻溝」,他指需要「集體力量、勇氣、誠實和同理心來修補我們的家」。吳讚頌同案被告,畢生捍衛法治民主,他感到十分榮幸能夠與他們並肩同行。吳相信終有一天,光明將會重臨,愛和同理心將會戰勝歸來。
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指,患病的黎沒有逃避法律責任,在可見的將來會在獄中渡過,但他仍盼可獲輕判。蔡耀昌求情則指,蔡當天沒有叫喊口號,沒有高調現身,盼法庭根據他的參與程度判刑。
另外,陳皓桓放棄由律師代表,在庭上親自讀出陳情書,陳歸咎案件源於政府在2019年2月強推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巿民合法遊行表達訴求,政府卻沒有回應,引致6月12日二讀當日民眾包圍立法會,其後政府只在9月撤回修例,無視人民其他訴求,民陣遂發起10•1遊行,卻遭警方藉詞反對。
陳指暴力不是他們願見,但「『暴政必生暴力,解鈴還需繫鈴人』,經歷6月至9月政權無視人民訴求,繼而以制度剝奪人民自由,再經歷7•21元朗恐襲事件政府的冷待,以及警方濫權施暴,人民對政府失去耐性、躁動、不安實屬正常表現」。陳又指他們做了公民抗命的選擇,亦跟從其理念,「決定認罪,但絕不求饒,也絕不後悔」。
法官聽取各人求情後,押後至本周五(28日)判刑,各被告續還押候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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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